小心7-11電子錢包信用卡的消費陷阱!

3/28/2007 01:30:00 下午 張貼者: 張哲生

剛剛去7-11,發現外面貼了一張海報,寫著四月一日起可以用信用卡消費的訊息。不過只能使用中國信託的icash wave卡(中文全名為:中國信託電子錢包感應信用卡),於是我拿了一張申請書來看看,赫然發現其中的「錢坑」陷阱。


其實這只是一張將icash卡與信用卡二合一的卡,當你用這張卡在7-11購買一罐可口可樂時,它並非讓你刷卡20元購買這罐可樂(只有購買500元以上才會用信用卡刷卡支付消費金額),而是幫你先刷卡消費500元,同時將這500元儲值到卡中的icash系統(亦即所謂電子錢包)裡,然後再用這500元去支付你所購買的可樂20元,重點來了:(以下文字節錄自中國信託電子錢包感應信用卡申請書)只要你的電子錢包餘額小於您的交易金額,中國信託就會從信用卡額度中自動儲值500元至電子錢包中,每次自動儲值手續費為5元

沒錯,每次自動儲值會加收一筆5元的手續費,延續上例,當我們拿這張卡去買一罐20元的可樂時,等於先消費了505元,但實際上你只拿到了500元,然後扣掉20元,你的電子錢包裡還剩下480元,除非你會常到7-11消費,否則這480元還有待你花上不少時日方能用盡。

這樣划算嗎?光是5元手續費就讓我覺得超不划算。如果真要享受icash卡帶來的便利以及部分商品的折扣,買一張icash卡就夠啦,而且最少可以只儲值100元,還不用手續費。不過一張icash卡需要花100元來購買,我還是覺得不划算,想來想去,嗯,還是直接用現金買就好了,買多少付多少,真的沒什麼必要先儲值一堆錢在電子錢包裡。

除非它可以像悠遊卡,搭捷運可以打八折(這算是滿大的折扣優惠),也就是說,只要7-11推出的電子錢包買東西可以打八折,那我一定第一個去辦。

令人嘆氣的燦坤購物記

3/27/2007 07:01:00 下午 張貼者: 張哲生

前天星期日吃早餐時,看到蘋果日報上有燦坤的特賣廣告,驚見「創見」的2G SD卡只要499元,於是馬上前往館前路,位於NOVA隔壁的燦坤。

到了店裡,直接衝到記憶卡區,牆上掛著各家多種格式的記憶卡,仔細尋找,看到「創見」的2GSD卡標價599元(當天我有去漢口街一帶的數位相機店問過行情是600元),旁邊的「威剛」2GSD卡則是499元,我很肯定我看到報上印的是創見的英文名稱TRANSCEND,於是我問店員A:「請問創見的2GSD卡不是499元嗎?」,店員A竟指著威剛的記憶卡回答我:「499的是這張,反正晶片都一樣,你買這張就可以了,牌子有那麼重要嗎?」

我沒料想得到的答案是這樣,我跟他說,我看到報紙上寫的價格是499,他回說「應該是那批賣完了或是報紙上的價格錯了」,但他連去查證的動作都沒有做

我也懶得再多說,便改買了威剛的2G SD卡,反正我對牌子的要求也不是那麼嚴格,只是KIMOCHI並非很好是也。

結帳時,我問幫我結帳的店員B:「如果報紙上的價格是錯的,你們應該要在店裡貼上公告才對。」,店員B笑笑沒說話。結帳後轉身,赫然看見那張刊載燦坤廣告的蘋果日報被攤開夾在架上,於是我再仔細一瞧,我果然沒看錯,是「創見」沒錯。

於是,我馬上把我買的記憶卡拿到結帳處,跟店員B說,報紙上說創見的記憶卡是499元,你們店裡怎麼是599元?究竟哪個價格是正確的?店員B發現報紙上的確是那樣寫的,馬上跟店員A說,「價格趕快換掉,今天已經改成499元了。」沒想到,燦坤的商品價格管理竟這麼草率,店員居然比顧客還不清楚店內商品的價格。

我問店員B,那我可以將我剛剛買的記憶卡換成同價格的「創見」牌子嗎?還好店員B同意讓我換,沒讓我白跑這一趟;此時,我還在不斷「回味」店員A跟我講過的話。

然後,我上二樓逛了一圈,再回到一樓時,我刻意看了一下掛滿記憶卡的牆壁,那張599元的價格紙還是沒換掉,是忘了換?沒時間換?還是故意不換,好讓顧客改買利潤比較高的他牌記憶卡?

我懶得再去質詢店員了,我想,直接把這件事寫在blog上,還比較有意義。

唉,令人嘆氣的購物經驗。附上當天換貨發票一張如下:

蠟燭竟可以當作Wii的感應棒?!

3/16/2007 03:28:00 下午 張貼者: 張哲生

昨晚從東京回到台北,打開電視看新聞,映入眼簾的第一則新聞讓我大吃一驚!

販售與購買Wii水貨的人竟然都是違法的行為?! 好一個NCC,竟能做出如此轟動國際的舉動。

在日本找了好幾處電器販售店,Wii主機都是缺貨的狀況,而遊戲也比台北的水貨貴上一些,例如甫於3/15發售的「Sonic與指環的秘密」,我在AEON看到的價格是日幣7280元,約合新台幣2000元。

所以此趟去東京,並沒有購買任何跟Wii有關的商品。(這句話不是故意寫給NCC看的)

對了,剛剛在網路上看到一段關於Wii的影片,其內容令我覺得很驚訝,蠟燭竟可以取代放在電視上方的Wii感應棒,影片如下:



看完之後,姑且不論其原理為何,我倒是想照本宣科試試看。

同場加映:NCC是什麼?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簡介

為因應全球性之數位匯流發展及監理革新趨勢,以及整合現行通訊及傳播分散之事權,政府乃依民國87年行政院第8次電子、資訊與電信策略會議(SRB會議)建議,規劃成立電信資訊傳播整合監理機關,以收事權統一,政策整合之綜效。

攸關成立本會(NCC)之兩個法案--通訊傳播基本法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已分別於93年1月7日及94年11月9日奉 總統令公布施行,並於95年2月22日正式成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開啟了我國通訊傳播監理的歷史新頁。

本會置委員十三人,均為專任,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特任,對外代表本會;二人為副主任委員,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其餘委員,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委員任期為三年,任滿得連任一次。

本會第一屆委員名單為主任委員蘇永欽,兩位副主任委員石世豪及劉宗德,其餘委員分別為吳忠吉、李祖源、林東泰、劉孔中、劉幼琍、謝進男。

本會掌理下列事項:

一、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之訂定、法令之訂定、擬訂、修正、廢止及執行。

二、通訊傳播事業營運之監督管理及證照核發。

三、通訊傳播系統及設備之審驗。

四、通訊傳播工程技術規範之訂定。

五、通訊傳播傳輸內容分級制度及其他法律規定事項之規範。

六、通訊傳播資源之管理。

七、通訊傳播競爭秩序之維護。

八、資通安全之技術規範及管制。

九、通訊傳播事業間重大爭議及消費者保護事宜之處理。

十、通訊傳播境外事務及國際交流合作之處理。

十一、通訊傳播事業相關基金之管理。

十二、通訊傳播業務之監督、調查及裁決。

十三、違反通訊傳播相關法令事件之取締及處分。

十四、其他通訊傳播事項之監理。

我國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是一獨立於行政部門之監理機關,不僅符合國際潮流,也為亞洲創舉。

NCC委員將依通訊傳播基本法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之規定,掌理通訊傳播專業管制性業務,將嚴守客觀、中立及專業立場,以確保通訊傳播市場有效競爭、保障公眾利益、促進通訊傳播服務業發展及提升國家競爭力。

展望未來,電信、傳播及資訊三者之技術與服務匯流將快速發展,未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將扮演整合通訊與傳播市場的監理角色,殷盼此次之監理整合與革新,能有效排除跨業經營障礙,使得電信、傳播及資訊等三大領域之產業均能在公平的基礎上從事良性競爭與互動,從而加速相關產業的整合發展與應用,使得消費者、政府及業者皆能從技術精進及產業整合中獲取最大的實益。

資料來源:http://www.ncc.gov.tw/

I'm in Japan now.

3/13/2007 07:59:00 下午 張貼者: 張哲生

Hi there,
It's 9pm here.
I'm sitting at 3 floor of Fujinobou Kaen Hotel(www.fujinobou.jp) in Japan.
Its address is 静岡県駿東郡小山町須走495-201(copied from its website).

This hotel is very near Mt. Fuji.
And I can see big Fujiyama through the window of my room on 5 floor.

I cannot type Chinese because there's no Chinese system in this PC.
Anyway, I just wanna say, I'm fine and very happy now.

BTW, I was in Tokyo Disney Resort all day long yesterday,
and had a very very good time!!

I will go back to Taipei this Thursday.

See you soon :)

不明就裡 vs 不明究理

3/10/2007 01:25:00 上午 張貼者: 張哲生

剛剛寫文章時,用自然輸入法輸入「ㄅㄨˋ ㄇㄧㄥˊ ㄐㄧㄡˋ ㄌㄧˇ」,自動出現的組合是「不明就裡」,我原本以為這是錯誤的選字,因為我印象中應該是「不明究理」才對,於是我便Google了一下,沒想到,我長久以來的認知竟然是錯的。

事實上,「不明就裡」這個成語源自於清·宣鼎《夜雨秋燈錄·麻瘋女邱麗玉》,當中有一段話是這樣的:「生不知就裡,趨近軟語,代為卸妝。」

「就裡」意即「其中、內情」,「不知就裡」就是「不知道內情」的意思,後來則演變為常見的「不明就裡」。

而常見的誤用詞為「不明究理」,「究」只有動詞或副詞的用法,由於「理」是名詞,「究」放在「理」的前面,便應該是動詞的用法了,我們可以將「究理」解釋為「研究道理」,但若這樣解釋,則不宜將它放在「不明」之後,因為「明」是動詞,後面應該接名詞或副詞而非動詞。然而,就算忽略詞性的規則不管,「不明究理」的意思也應該是「不明白如何研究道理」,而非「不明就裡」的「不明白內情」的意思。

所以應該這麼說,當你使用這句成語時,若你想表達的是「不明白內情」的意思,則應該要用「不明就裡」,而非「不明究理」,因為當你使用「不明究理」時,它的意思就變成了「不明白如何研究道理」,除非你想表達的正是這個意思,否則可別再選錯字囉!